人物履歷
曾先後擔任昌平區婦幼保健院院長、黨總支書記,昌平區衛生局副局長,昌平區衛計委副主任。
2016年9月30日晚上被雙規。
所獲榮譽
王紅珍曾獲三八紅旗手稱號。
人物事件
涉嫌受賄
2016年12月6日,王紅珍因涉嫌受賄罪,被昌平分局刑事拘留,2016年12月23日被逮捕。
檢方指控,被告人王紅珍於2001年下半年至2015年初期間,利用其先後擔任北京市昌平區婦幼保健院院長、黨總支書記、北京市昌平區衛生局副局長、北京市昌平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北京卓成星運科貿有限公司負責人孫某、北京保利康業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某等16人在北京市昌平區婦幼保健院開展醫療設備或醫用耗材供貨、身體檢查或醫療服務項目合作、照明或綠化工程承攬、物業或食堂業務承包等事宜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總計人民幣1100餘萬元。
檢方指控王紅珍的受賄事實總計16起,從醫療設備、醫用耗材供貨、身體檢查、醫療服務項目合作、照明或綠化工程承攬、物業或食堂業務承包等涉及所有領域,最少的一筆是收受某公司月嫂業務好處費3萬元,最多的收受醫療設備供應商440萬元。受賄時間主要集中在她在擔任昌平區婦幼保健醫院的13年期間。
某公司負責人孫某給王紅珍好處費440萬元,孫某在證言中稱,為了讓自己的公司跟保健醫院保持順利合作,孫某多次給王紅珍錢,孫某說,王紅珍都會提前給要採購器械的科室負責人打招呼,要求使用自己指定的公司產品,為了顯示公平,她還會要求採購走招投標程式,但是她會跟經辦招投標的公司打招呼,然後使得自己照顧的公司順利中標。
一審審理
2018年4月26日上午,王紅珍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在法庭上,她表示認罪,她說贓款用於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等。最後陳述時,王紅珍哭著說是貪慾毀了自己,自己很慚愧。該案未當庭宣判。